履职尽责方面存在的问题1
一些党员干部在工作中存在按部就班的推进,上面安排就行动,上面不安排就滞留不前,没有真正站在自己岗位的高度思考工作;解决突出问题和遗留问题时缺乏积极性,有畏难情绪。要克服这些问题,就要找准根源,提升自己,做到以下几点
理论学习方面。认真制定年度学习计划,并且严格按照计划进行学习,仔细认真做学习笔记,深刻领悟其中的丰富内涵,学完每一篇目之后,认真撰写学习心得,并将学到的东西与现实具体情况相结合,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效。
思想政治方面摈弃急功近利思想,工作中多学多思多沟通、必要时进行相关工作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考察调研,不好大喜功,要实事求是,树立正确的政绩观,做出经得起实践、人民、历史检验的实绩。严格按照党员干部六项基本条件规范自己的言行,抓实各项工作。
工作作风方面坚持参加党的学习教育培训,用党的新政策、新思想武装头脑,强化党性修养;改变工作作风,树立主动工作的意识,要争做先锋、争做模范,多向身边同志、身边榜样学习,学习他们身先士卒、学习他们务实作风,不断改变和纠正自己。力戒形式和官僚,要沉下身子、放低身段、深入群众,倾听群众真正发自内心的声音与诉求。把自己好的工作方法、生活态度向身边的同事进行交流,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,带头营造担当作为,敢做先锋的工作氛围。
宗旨意识方面。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不动摇,制定进组如户、深入田间走访计划、倾听群众呼声、从中发现问题,解决问题、与群众保持密切的关系,时时听取群众的意见,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。尊重人民主体地位,尊重人民群众在实践活动中所表达的意愿、所创造的经验、所拥有的权利、所发挥的作用,充分激发蕴藏在人民群众中的创造伟力。
强化意识形态。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,强化党的阵地建设,确保责任落实到位。要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,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,带头管好阵地、把好导向,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,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、重要问题亲自过问、重大事件亲自处置,不能当“跷脚老板”“甩手掌柜”。
履职尽责方面存在的问题2
习近平总书记指出,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,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,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、不能腐的防范机制、不易腐的保障机制。唯有用制度监督、规范、约束、制衡权力,才能制约党员领导干部"不能为、不敢为、不想为"。不能为。通过制约权力和惩治滥用权力行为来保证权力的正确运行,是监督和纪律的最主要功效。执纪监督的过程,就是规范行为的过程,就是纠偏补正的过程,就是侧重从加强事前、事中监督的角度,强化正面教育,预警在先,对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加以限制和规范,通过严格制度规范约束让其"不能为"。不敢为。执行纪律,案件查处要严,"老虎"、"苍蝇"一起打,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,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。从事后查处的角度,加强反面教育,使党员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违法违纪的危害,树立有权必有责、用权受监督、违法受追究理念,通过强化警示作用使其"不敢为"。
不想为。"物必自腐,而后虫生"。加强反腐倡廉建设,必须首先从思想教育这个基础抓起,要加强党的纪律入手,要以三个"绝不允许"为标线,提前筑牢官员拒腐防变防线,才能保证领导干部做到位高不擅权、权重不谋私。只有不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境界、监督意识和纪律观念,通过增强自身"免疫力"促其"不想为"。
十八大提出了建设廉洁政治的目标,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朝这一目标迈出的关键和坚实的一步。只有不断强化"不能为"的制度建设、"不敢为"的惩戒警示和"不想为"的素质教育,努力把反腐倡廉的工作抓实做细,才能让反腐败工作更为持续深入,取得实效,确保实现干部清廉,政府清正、政治清明。
随着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,我们感到,当前"为官不为"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——"不想为、不会为、不敢为"——有的在一个方面突出一些,有的三个方面兼而有之。
一是"不想为"。有些干部安于现状,看摊子、守位子,推着干、看着干,工作热情减弱,进取意识淡化;有的习惯于在办公室听汇报、看材料,深入基层、深入实际少,研究具体工作、具体问题少;特别是一些任职时间较长的干部觉得船到码头车到站,不愿再吃苦挨累,不求有功但求无过。
二是"不会为"。有些干部一方面对深化改革、调整结构、转变方式等新任务不熟悉、不学习、不钻研,开展工作不得要领、无所适从;另一方面在"擦边球"、"闯红灯"、搞规避变通、靠吃喝处感情、拉关系跑项目等传统打法不能用的情况下,新的办法不多、工作思路不宽,有的甚至束手无策。
三是"不敢为"。主要表现为"三怕":一怕工作失误、冒风险。担心踩到红线、触犯规则,把"不出事"作为原则。二怕触及利益、得罪人。担心引火烧身、担心承担责任,畏首畏尾、缩手缩脚、患得患失。三怕媒体炒作、成热点。不善于、不习惯在媒体关注和公众监督下推进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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